关于报送靖宇县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
绩效评价的报告
靖工信字〔2020〕113号
吉林省工信厅:
按照吉工信规划〔2020〕198号文件《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靖宇县工信局对我县2019年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省级专项资金因素法支持方向的通知》(吉工信规划〔2019〕260号)要求,结合靖宇县实际,确定了奖励支持4户中小企业的绩效目标。2019年,靖宇县共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14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奖励生产要素稳定供应项目1个90万元;企业入规升级项目2个56万元;“个转企”项目1个1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9年,147万元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已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目前,147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给4家企业。其中: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生产要素稳定供应项目1个90万元;靖宇县恒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靖宇县新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入规升级项目2个56万元;靖宇县方和圆房屋中介有限公司“个转企”项目1个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到下达我县后,县工信局、财政局联合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4户企业,并于2019年12月30日下达投资计划。目前,根据工作安排已将专项资金全部拨付到相关企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认真自评后,认为去年我县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自评99分。
年初预期目标:拟奖励1户2019年一季度生产用电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生产用电量给予专项资金补贴支持;拟奖励2017年、2018年2户新入规企业给予奖励;拟奖励1户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业户进行专项资金奖励。
实际完成情况:实际奖励1户2019年一季度生产用电达到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实际奖励2017年、2018年2户新入规企业;实际奖励1户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业户。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支持项目数量4个,实际奖励企业4个,自评得分10分。
(2)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资金使用合规,实际企业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10分。
(3)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值为资金分配时效≤30天,资金分配时效≥30天,自评得分9分。
(4)成本指标:年度指标值为组织企业申报和审核,实际完成组织企业申报和审核,自评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农夫山泉吉林长白山有限公司年度指标值一季度用电量为500万千瓦时,实际完成年度指标值为一季度用电量为1788.8万千瓦时;靖宇县恒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5015万元,实际完成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9000万元、靖宇县新兴食品有限公司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2000万元,实际完成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2300万元;靖宇县方和圆房屋中介有限公司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20万元,实际完成年度指标值为营业收入为30万元,自评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年度指标值为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实际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自评得分10分。
(3)生态效益:年度指标值为环境影响评价达标,实际环境影响评价达标,自评得分10分。
(4)可持续影响:年度指标值为企业资金流动性增强,实际企业资金流动性增强,自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年度指标值为申报企业满意程度年度指标值95%,实际完成值100%,自评得分10分。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上只有资金分配时效上存在偏差,未能在30天内完成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我县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资金分配实效性上加大改进力度,加快组织企业申报和审核工作进度,争取按期完成资金拨付,确保在尽量减少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实现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企业的满意度。
附: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项目绩效自评表
(此件公开发布)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