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评审的函
靖工信函〔2024〕29号
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35号)、《关于2024年度全省新增职称评聘结合事业单位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33号)精神,按照省人社厅职称工作安排部署,我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应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由于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工作复杂,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靖宇县科学技术馆、靖宇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靖宇县招商引资促进中心没有专业评审经验,不具备自主评审能力,无法开展2024年职称评(聘)工作。现申请委托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以评委会意见为准。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