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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MB1933638R/2025-00860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标      题: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靖工信字〔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622MB1933638R/2025-00860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工信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8日
标      题: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靖工信字〔2025〕1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04日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靖工信字〔2025〕11号     
  为了加强和改进职称评聘工作,推进人才队伍的优化和结构调整,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吉林省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岗位实际情况确定职称评聘数额,进一步健全完善科学化、规范化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落实评聘结合工作原则,完善评价机制,做到有岗评聘,实现本单位岗位结构优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总量管理与岗位结构管理相结合,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重职业道德、重创新能力、重业绩水平、重实际贡献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职称评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中心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职称评聘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
  副组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邹*博 
  成 员:王*办公室负责人;唐*妍党办主任;程*杰财务负责人;中小企业科负责人于*瑞;刘*党办科员 
  纪检监察:驻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组长苏*芳 
  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职称评聘工作的办法和制度;2.研究制定职称评聘工作方案;3.审定职称评聘工作中相关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意见;4.研究和处理其他职称评聘工作的重要事宜。 
  (二)申报材料审核小组 
  组长:分管人事工作领导邹*博 
  成员:王*、唐*妍、程*杰、于*瑞、刘*等相关工作人员构成。 
  主要职责:1.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核;2.整理、汇总审核中出现的问题。 
  (三)评聘委员会 
  委托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建评聘委员会。 
  主要职责: 
  依据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审; 
  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评聘范围 
  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本单位档案系列、工程系列、工艺美术系列、兽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工作。 
  五、岗位设置和评聘职数 
  根据靖宇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岗位评聘数额,开展评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制度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67号)精神,优先消化已评未聘人员。评聘职数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 
  六、评聘条件及方式 
  (一)根据本单位制定的评审标准条件(参照省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二)在职称评聘中采取盲评初审、答辩复审、专家共议和现场公布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程序: 
  1、制定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在职称评聘之前,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职称评聘工作实施方案,方案须在职工代表大会85%通过,方可执行。 
  2、制定职称竞聘方案。职称评聘方案在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制定职称竞聘方案,方案须在职工代表大会85%通过,方可执行。 
  3、复查排序,初步确定参评对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竞聘方案量化打分后初步确定参评对象,进行排序,并公示5个工作日。 
  4、进行职称信息化申报。初步确定的参评人员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单位申报材料审核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 
  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上级部门进行审核,完成申报送审工作。 
  5、专家评委会评审。评委会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和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审核材料工作完成后,对全部审核确认的参评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合格人员进入正式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单位制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评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申报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通过评审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履行聘任手续。 
  八、职称评聘工作相关政策 
  1、职称评聘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参评人员量化分数完全相等,由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表决产生;在考核、赋分过程中出现分歧,由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裁定;在评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有伪造证件、互做伪证、谎报、剽窃他人成果,诬告他人、以及在竞聘过程中闹矛盾、破坏团结的,给予相应的处分,并取消当年和第二年的其竞聘资格;晋升拟任职称后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安排工作时,不能推诿或不服从单位的安排,否则取消下一次竞聘资格。 
  九、报送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 
  2.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2023年、2024年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4.毕业证复印件。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6.论文著作(2020年至2024年没有可以不提供)。 
  7.奖励荣誉复印件(2020年至2024年没有可以不填)。 
  8.现聘任的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或工资审核表。 
  9.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0年至2024年)。 
  其他报送材料以国家和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十、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做假。 
  2.工作人员要认真工作,按照工作时间认真推进,不得耽误评聘工作。 
  3.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靖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