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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MB15054730/2023-02852
分  类: 政务服务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信用办〔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622MB15054730/2023-02852 分  类: 政务服务事项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政数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信用办〔2023〕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4日

  关于印发《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靖信用办〔2023〕3号

  

  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要求,对照《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修订版),根据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制定了《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宇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6日

  

 

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城市信用监测指数综合反映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重大决策部署,以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为保障,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支撑,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为突破,进一步发挥信用对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全力打造“诚信靖宇”特色品牌。

  二、工作目标

  努力打造高质量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成,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为全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城市软实力提供有力支撑。对标《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修订版),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快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探索创新的结合,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我县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在全市持续保持在前。

  三、提升措施

  1.推动特定信用信息归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 号)要求,实现用水、用电、燃气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合规向白山市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用水、用电信息数量在与城市企业数(含个体工商户)比值达100%后,每月机制化、规范化归集新增城市企业用水、用电数量并报送至县信用办。(责任单位:住建局、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靖宇分公司、国家电网)

  2.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清零。按照国家及省市反馈的重错码情况,赋码部门应及时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处理重错码数据,纠正后及时通过本地系统或本系统上级单位回传,针对存在异议的数据、纠正结果等信息及时向县信用办反馈。(责任单位:市监局、编办、民政局)

  3.提升“双公示”质量。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双公示”信息产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省平台全量、完整准确上报信息。力争我县“双公示”信息迟报率、漏报率、瞒报率为零,准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责的单位)

  4.提升“信易贷”注册、实名认证数量。依托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持续加强“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每月机制化回传新增入驻企业等信息。?依托门户网站,“今日靖宇”等微信公众号,小视频全方位宣传“信易贷”平台,力争使中小微企业户知户晓“信易贷”支持融资政策,使广大中小微企业充分了解、熟练运用、尽快享受“信易贷”便捷服务。(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5.规范向金融机构共享服务。在中小微企业融资活动中,在获得融资主体授权前提下,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授权管理规范》要求,组织企业签署授权协议,依托“信易贷”平台共享给金融机构。各相关部门及时修改被驳回授权协议重新上传,并定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提升守信激励主体数量。加强向企业宣传税法知识,开展诚信纳税宣传活动,充分释放纳税信用效能,激发更多企业依法诚信纳税,确保A级纳税人数量持续稳步提升。(责任单位:税务局)

  7.提升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数量。对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采取诚信宣传教育、督促警示、约谈、失信约束等治理方式,推动严重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注销清退,力争近12个月退出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占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总量的100%。(责任单位:具有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职责的单位)

  8.拓宽“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范围。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行业部门以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回应公众关切问题,聚焦诚信“进”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建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格局。按照诚信“十二进”相关要求,每月积极开展诚信文化宣教活动不少于 1次,被县信用办采纳高质量信用新闻不少于2篇。(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9.完善信用网站建设。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各级信用网站整治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形成统一名称风格及标识的信用网站。按照“谁开设、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新闻审核机制,严把信用信息稿件质量关,避免出现编辑错误(如标题、表述对象、时间、引用政策文件名称等错误),所有报送的新闻默认为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坚决杜绝发生政治合规性问题和意识形态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动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2020年9月下发的《关于归集上报信用承诺及其履约践诺情况信息的通知》要求,通过省平台上报归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信用承诺信息、履约践诺情况信息。(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1.推动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5个领域使用“信用中国”网站、地方信用网站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留好信用报告记录,以备核查。(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工作推动。城市信用监测综合指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果的直观体现,重点在基础,关键在落实,目前信用综合指数已被国家列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建设等综合性考评指标的重要内容,市信用办每月对县区信用监测排名下通报,下一步,要将提升综合信用指数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探索专项工作示范引导,按照指标任务逐项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各行业领域信用工作重点,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相关工作交流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交流信息。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将信用手段切实应用到行业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明确负责人、具体操作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沟通、协调解决,确保城市信用排名稳步提升,县信用办对重点工作事项及时跟踪调度,定期向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督导考核。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原则上不再单独下发考核方案,将根据《2023年靖宇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指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靖宇县2022年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提升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细化考核,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