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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2020年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局以靖财预[2020]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二〇二零年二月七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部门预算汇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汇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汇总表
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汇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11、单位基本数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房改和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深化房改和房地产管理的办法及住房制度改革和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负责房地产法律、法规、房改政策等条例的宣传和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内危房改造,协调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开展全县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负责协助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
(三)负责全县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产权的认证、转让、转移、变更、房屋权属,灭失及产权管理,负责全县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和产权产籍监理,并对所产生的产权档案、房籍图纸绘制,帐册表卡及其他反映产权原现状的历史资料的档案管理,指导乡(镇)产籍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五)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报批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物业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招投标,资质初审及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方案;审批参照管理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备案管理;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所涉及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关系,并参与新建住宅小区建设方案及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方案的审查,综合整治达标验收工作;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投诉的工作,进行调查和核定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城市房地产开发、竣工验收、商品房销售和房地产市场交易、市场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供应体系,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享受县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最低收入家庭、住户审批工作。
(九)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房政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行为;提供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诉职责,靖宇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内设六个科室,一个下属单位。分别是综合科、计财科、法制科、物业科、产权产籍科、房政科。下属1个预算单位:靖宇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收支总预算357.55千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6.25千元,主要原因:2020年我单位编制内人员增加且工资普调,同时养老保险及各项保险均上调,因此2020年预算收入比去年增加。
二、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收入安排357.55千元,均为本年度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55千元,占总收入100%;
三、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支出安排357.55千元,其中:基本支出357.55千元,占总支出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17.55千元,占88.8%;公用经费40千元,占11.2%。
四、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7.55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55千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14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1千元;卫生健康支出11.5千元;住房保障支出16.3千元。
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7.55千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收入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14千元,占75.3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千元,占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1千元,占1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6.3千元,占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7.55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317.55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体费抚恤金、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
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人员经费317.55千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
八、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九、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十、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40千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合计40千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房屋建筑物890㎡,办公桌椅等72套,电脑37台,打印机15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拔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