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宇县市政管理处:
你局报来《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研批复的请示》(靖建市政字〔202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京咨审字[2020]JL9001号)提出的意见,原则同意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2020-220622-47-01-000505。
二、项目名称: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靖宇县市政管理处。
四、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靖宇县矿泉北路以东、八道街以南、七道街以北围合地块。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20381.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看台、体育场功能用房、运动员用房、贵宾室、新闻室、裁判员休息室等,并配有体育场辅助用房及体育场交通空间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286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年限:2年。
九、工程招标:该项目所涉及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工程监理等均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实施。(详见附表)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
1、靖宇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规划初审意见》(靖自然资发[2020]33号);
2、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
4、靖宇县市政管理处《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靖建市政字[2020]11号);
5、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靖宇县公共体育场看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情况报告》(靖建发[2020]48号)。
十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十二、请靖宇县市政管理处根据本审批文件编制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十三、本批复文件发出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项目法人单位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批复文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