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改审批字〔2022〕154号
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申请》(靖扶投发[2022]13号)等件收悉。根据《关于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建设资金的批复》(靖农组发[2021]2号)与《关于调整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靖乡振服字[2022]66号),依据吉林省农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报送<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的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农科技评发[2022]第20号)的评估意见,经研究认为,由吉林省建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完善后的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现批准如下:
一、调整原因:
调整原因2022年4月29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了《靖宇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决定,靖宇县人民政府靖政发[2022]2号文件下达印发了《靖宇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按照县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工作安排,原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项目中赤松镇赤松村肉鸡场项目建设内容需要终止实施,所在项目区域将变更为新的肉牛养殖项目用地。
二、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
(项目代码:2108-220622-04-01-160884)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调整后项目总占地面积53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01.65平方米,建设标准化种鸡养殖小区1个,共建标准化种鸡鸡舍10栋及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种鸡存栏量9万套,批次产合格种蛋1374.5万枚。
调整前项目总占地面积268072平方米(其中:后双山村53849平方米、赤松村213223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91108平方米(其中:后双山村19201.65平方米,赤松村71906.35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5个,其中种鸡养殖小区1个,肉鸡养殖小区4个,共建标准化种鸡鸡舍10栋及配套用房,标准化肉鸡鸡舍40栋及配套用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单批商品肉鸡饲养量144万只,种鸡存栏量9万套饲养规模,批次产合格种蛋1375万枚。
四、建设单位
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地点
调整后项目建设地点靖宇县濛江乡后双山村
调整前项目建设地点靖宇县濛江乡后双山村及靖宇县赤松镇赤松村
六、建设期限
18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调整后项目项目总投资6373.2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052.62万元,设备购置费753.01万元,安装工程费6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53.96万元,基本预备费450.03万元。
调整前项目项目总投资26985.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952.53万元,设备购置费5013.24万元,安装工程费461.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39.64万元,基本预备费1918.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原可研批复文件《关于靖宇县白羽肉鸡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养殖小区(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版)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1﹞89号)立即作废。
九、相关要求
(一)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省发改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靖宇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安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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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