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建议整改的函》的复函
靖濛政字﹝2024﹞164号
县自然资源局和林业局:
针对贵单位提出的整改建议,现将相关整改措施复函如下:
一、存在问题
经自检,发现4项问题。
1.解聘无法履职人员未建立解聘人员相关台账;
2.个别护林员在2-6月平台巡护轨迹为“0”;
3.个别护林员未在“巡护APP”上报森林受害情况;
4.护林员培训情况未上传系统。
二、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无解聘台账问题,我单位将根据现有材料建立2024年、补充2023年度解聘台账,并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
2.对于巡护轨迹为“0”问题。据我单位调查,问题成因为护林员文化水平低,手机及巡护app操作不熟练。我单位将采取以操作方法培训+护林员组长帮助的形式解决。
3.对于未上报巡护app森林受害情况,问题成因与解决方法同问题2。
4.对于护林员培训情况未上传系统问题,我单位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上传各种培训情况。
以上问题整改预计将在本年度内完成并取得成效。在整改落实期间,我们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切实有效。
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