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白山亿山源种鹿场长白山梅花鹿、
马鹿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使用林地
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进行业务指导的函
靖濛函字﹝2024﹞274号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白山亿山源种鹿场于2024年12月16日向我乡申请设施农用地备案。企业提供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批准[2023]656号。其第一条“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第五条“项目应在有效期内按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因机构改革后,我乡工作人员第一次办理林地备案设施农用地申请,业务不熟悉,相关政策、流程关键前置件把握不准,为更好地服务域内企业,提高为企业办事效率,现商请贵局进行业务指导:
一、此建设项目是否直接依据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给予备案。
二、此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县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审核审批手续。
以上各项,请就有关内容对我乡予以业务指导。
特此函达,务希研究见复。
靖宇县濛江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