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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赤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01    点击数:

   2013年度赤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赤松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下一步工作”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靖宇县政府信息网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赤松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39-7858210;电子信箱:chisong207@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镇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我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有关业务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采取由主管副书记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其他站办所负责人在领导小组统一推进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明确了有关站办所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站办所职责层层进行分解。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惠民工作相结合,纳入各村、站办所的整体考核中。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政务公开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站办所负责人责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工作动态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我镇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政府网站公布最新情况、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赤松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1200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900条,业务管理类信息300多条,其他类信息200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公开栏、公开资料、其他等形式,及时公布政府重大决策、户口迁移、房屋建设、生育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流程指南、社会抚养费收缴、社会保险上缴、医疗保险上缴等 。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村务公开栏。

  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通过政府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文件发放等形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2、编发工作简报和报刊。2013年我镇共制定简报6期,印发《特色赤松》报刊12期,主要内容包含经济社会发展、镇内各项工作及民生等各个方面,通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最后结果。

  3、设置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镇无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我镇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缺少对信息的整理,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很困难。

  2、由于经费、人员等方面的原因,多是由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致使个别信息时效性存在滞后的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3、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赤松镇政府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