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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9699/2024-08950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赤松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9699/2024-08950 分  类: 机构职能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赤松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8日

关于印发《赤松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赤政字〔2024〕70号

各站所、村屯: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赤松镇春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现制定印发《赤松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如下。请各站所、村屯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赤松镇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现制定本预案如下。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以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林区大多是以松树为主,一旦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蔓延,难以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赤松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成员名单:

    组  长:刘  飞

    副组长:王雪松

    成  员:卢甲玉 祁尧新 赵健 陈金凤 刘加山 王连玉

    赤松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科,由刘加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赤松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和医疗救护小组三个小组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一《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由刘加山部长担任组长。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卢甲玉主席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灾救护小组。由赵健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一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活动。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记录和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派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防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以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林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员,赤松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出火迅速打热火,集中打大伙组织的,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主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以后,各种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回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六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开放时间,请前线指挥部检查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原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障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果场,治安以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无其他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五)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以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政府防火领导组事宜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暗,分清职责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政策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做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靖宇县赤松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