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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29066429/2021-11692
分  类: 机构职能 ;  函
发文机关: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社保函〔2021〕4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29066429/2021-11692 分  类: 机构职能 ; 函
发文机关: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标      题: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社保函〔2021〕4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靖社保函〔2021〕44号

各科室:

  为了深入推进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为全面建设“阳光社保”打下良好基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现调整局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崔弘

  副组长:张超武 张敬江

   员:魏晓丹 高  张鹏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超武(兼)。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公开承诺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要把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中途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副组长负责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和业务指导。

  三、局政务公开要指定专人负责,在经费投入上予以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和安排,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要协助组长、副组长管理好政务公开工作,确实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五、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受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的业务咨询,做好政务公开的上传下达,处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急难问题。

  

靖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