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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公示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加油加气站)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加油加气站

建设地点

白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区内        

占地面积(m2

7244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褚立新

联系人

杨亚男

联系电话

18643975805

项目投资(万元)

2403.2

                   

环保投资

(万元)

8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1.11

环评编制单位

吉林市岚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写人及联系方式

石影13944272388

告知承诺制审批依据

该项目属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适用范围中的试点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层站房1座,建筑面积为364.21m2;新建加油罩棚1座,4座加油岛, 

1座加注岛;新建加气罩棚1座,3座加气岛;新建非承重罐区1座,设置230m双层SF柴油油罐,320m3双层SF汽油储罐。 

加气部分新建60m3低温卧式LNG储罐一座、LNG潜液泵橇一台、LNG增压橇一台,LNG高压气化器橇一台,6m3储气瓶组一台,CNG双枪加气机2台,LNG 单枪加气机1台。

评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防治设施和措施简述:

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减速行驶,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密闭措施,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本项目施工期的燃油废气的产生量较小,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移动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回用农田。本项目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洒水抑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并安装减振隔音基础;减少同时施工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噪声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工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存地点堆存。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采取以上措施后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废气

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及工艺流程,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储罐呼吸损耗、加油作业损失、成品油卸油损失和加气作业损失的非甲烷总烃及汽车尾气。项目加装了密闭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每次油气回收气液比均可以达到一比一的交换,即为平衡式回收。通过油气回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率可达到 95%以上,大大减少了油气的排放。本项目储罐、传输及加气过程由管道进行连接,连接处或阀门处可能有微少气体逸漏。逸漏的天然气均未达到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出限值,同时由于天然气基本不含有毒物质,且属间断、无规律性排放,其泄漏的少量天然气很快扩散,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本项目汽油储罐安装的油气平衡系统与汽油加油机安装的油气回收装置均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中附录 推荐的可行性技术,无组织废气在采取可行性技术后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员工 10 人,全年工作 365 天,生 

活用水量按 50L/d·人计算,则用水量为 182.5m3/a,排水系数按照 80%计,则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46m3/a。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靖宇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达标后排入珠子河。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经距离衰减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沾油废物、清罐油渣、废压缩机油等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

5、地下水

①源头控制措施

地下油罐双层之间安装渗漏检测仪,当夹层间发生渗漏时,夹层内的液体会接触到传 感器,传感器会发出电子信号给渗漏检测仪,当检测仪接收到传感器发出信 

号后,程序会自动判断出油水渗漏并进行灯光和声频报警,用户会根据报警情况,及时作出响应并采取响应的应对措施,防止汽油泄漏造成大面积的地下水污染。

②分区防控措施。

项目会产生地下水污染的地方分区防渗,按照生产特点和场地实际情况进行分区防渗,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针对储罐区、加油区进行专门防渗处理,防渗要求应满足《关于印发〈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7323 号)和《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具体要求,整个站场按照考虑重点,辐射全面的防腐、防渗原则进行分区防渗。

附件: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白山销售分公司白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南加油加气站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1_1.pdf附件1_2.pdf附件1_3.pdf附件1_4.pdf附件1_5.pdf

      2、建设单位承诺书、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诺书、环评机构承诺书、不涉密说明报告附件2.pdf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电话反馈:0439-7225820

联系人:彭龙涛

信件反馈:

反馈地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靖宇县分局

邮政编码:135200

电子邮箱:jyhbwk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