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靖宇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8-16943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靖宇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8〕3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643K/2018-16943 分  类: 社会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靖宇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靖政办发〔2018〕3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2日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靖宇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清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靖宇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靖宇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老农保”)基金清退工作,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督办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7)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84)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动员,讲清规定,说明道理,积极稳妥地完成“老农保”清退工作任务,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清退对象、时间

   (一)清退对象

“老农保”未办理退保手续的人员,共372,其中义务兵363,农村9人。

   (二)清退时间

2018531日至2018630日。

三、清退原则和方法

基金清退按照一次性清退的原则,对自愿清退对象和不愿清退对象分别进行处理。

(一)对自愿清退对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未领取养老金自愿清退对象,其保险金一次性还本退息。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险费利息计算办法具体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的指导意见》(吉社保200645号)和《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靖政办发19931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不愿清退对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现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不愿清退对象,从2018415日起停止办理“老农保”退休手续,不再按“老农保”享受退休养老金等有关待遇,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暂予代为保管。要采取积极的工作态度和人性化的处理方法尽早沟通,及时疏解参保人的过激情绪,要防止矛盾激化。

   (三)对未按时清退对象按以下规定处理

现未领取养老金的清退对象,在清退截止日期,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暂予代为管理。

    (四)对其它有关情况的处理

 1.参保时,参保人员个人所缴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保险费利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2.已失踪、死亡的清退对象,其个人账户余额由其亲属持参保手册、缴费收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一次性清退和继承手续。

3.对于老农保参保人诉讼案件,要做好和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提前沟通,介绍老农保和城乡居保的制度承袭关系,原老农保制度停运,不应再提出老农保待遇兑现要求,也不存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15日)

1.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乡镇劳动保障所利用各种形式宣传解释政策,掌握思想动态,核查完善老农保参保人保险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情况表》(附件1)。对于无法掌握信息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协调人社、人武、民政、公安等部门进一步核查完善信息。

2.乡镇劳动保障所审核老农保参保人员缴费手册(证)和缴款收据,组织本人填写《老农保”退保通知书》(附件2),并且整理数据填写《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情况进度表》(附3)。

3.乡镇劳动保障所将附3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将附表1-3报送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集中清退阶段(2018年6月16日至6月25日)

清退对象持缴费手册(证)、缴费收据、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县社保局办理清退手续,工作人员将凭相关证件、表格与参保对象缴费档案对照审核无误后,予以退还本息。

   (三)总结处理阶段(2018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清退资料,做好不愿清退人员新老保险衔接工作,对清退工作进行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武部、民政局、公安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成员单位的靖宇县清退“老农保”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保局城乡居保科,负责具体工作的衔接与协调,联系人:赵涛,电话:0439-7230563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力量、扎实工作,确保清退工作安全稳妥、准确无误地进行。

   (二)密切配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清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主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握群众思想动态,争取群众谅解和支持。

   (三)严肃纪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关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杜绝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不得损害参保人员利益。

 

附件:1.老农保参保人员信息核查情况表

2.“老农保”退保通知书

3.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情况进度表



附件1.xls
附件2.docx
附件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