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征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有关中省直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宇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靖政办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现就征集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范围
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2024年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梳理并按要求报送属于县政府权限内决策的具体事项。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属于各乡镇、各部门职责权限内的事项,不提交县政府决策。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
(一)决策事项名称;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三)计划完成时间;
(四)决策主要依据;
(五)决策主要内容;
(六)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范围,综合研究确定拟申报的决策事项,填写《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见附件1)。
(二)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核,统筹拟订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但相关单位未申报的,县政府办公室将直接列入拟订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为密切日常联系,加强业务沟通,切实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密切合作的工作体系,请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填写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有相关决策事项的单位填报)。
(四)请各乡镇、各部门将填写后的《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并于2024年1月26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联系人:宁钰彭
联系电话:18643978023
附件:1.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样)
2.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样)
靖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