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公告
2019年靖宇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县财政局以靖财预[2019]6号文件进行了批复。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现将靖宇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欢迎监督。
靖宇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附表)
1、部门预算汇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汇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汇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汇总表
5、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汇总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8、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1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目标、评价表
12、单位基本数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靖宇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靖宇县财政局是政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靖宇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贯彻执行预算法,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调整方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决算;管理上级各项财政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拟订全县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四)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和财源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票据的使用;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受理县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处理县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建设和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
(九)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动态监管,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或提供担保的行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以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和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为重心,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其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作用,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政策。
(十)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清产核资、资产处置、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配合县经济局对省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通则》、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乡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则;组织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靖宇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第五条 靖宇县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靖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靖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靖宇县财政局部门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
(一)预算科
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财政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负责拟订年度税收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组织编制、汇总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调整方案,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拟定和审核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与核算;负责起草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材料;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统一管理县级部门的银行开户等
(二)行财科
负责行政、政法、科教、文体、广播电视等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以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负责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
(三)农业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财政政策和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审核农、林、水、乡镇等农口部门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配合预算科做好部门预决算审定工作;管理各项支农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等有关涉农资金,贯彻执行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依据国家、省、县相关政策发放各种粮食补贴及外经贸补助;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指导全县乡镇财政工作。
(四)社会保障科
参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障等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研究提出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残联等有关部门的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及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建议;管理和指导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工作,审核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的核算监督管理,加强对有关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宏观调控与监督等。
(五)经济建设科
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对国土、环保等部门经费的管理及测算工作;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及分管部门年度部门预(决)算汇总和上报工作;对分管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财务监督管理。
(六)综合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合编制部门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七)企业科
贯彻执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负责企业财务主要指标月报、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配合县经济局对省重点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清产核资、资产处置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全县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动态监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地方金融体系,不断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政策。
(八)人事科
负责系统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信访、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电、印鉴、保密、档案等工作;制定并监督落实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
(九)行政科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及其他行政事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19年收支总预算10487.31千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509.69千元,主要原因:专项支出减少、人员工资上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收入安排10487.31千元,均为本年度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87.31千元,占总收入100% 。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支出安排10487.31千元,其中:基本支出9987.31千元,占总支出95%;项目支出500千元,占总支出5%。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580.21千元,占76%;公用经费2407.10千元,占24%。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487.31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87.31千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9.89千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2千元;卫生健康支出321.85千元;住房保障支出449.45千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87.31千元,按功能分类科目收入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39.89千元,占92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行经费及财政国库业务项目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12千元,占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21.85千元,占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49.45千元,占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87.31千元,其中:
人员经费7580.21千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99.94千元、津贴补贴3246.82千元、奖金246.03、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97.97千元、住房公积金449.45千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千元。
公用经费2407.10千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1.00千元、印刷费70.00千元、手续费13.00千元、水费18.00千元、电费100.00千元、邮电费70千元、取暖费130.30千元、差旅费670.00千元、维修(护)费220.00千元、会议费8.00千元、培训费120.00千元、公务接待费10.00千元、劳务费30.00千元、委托业务费80.00千元、工会经费150.00千元、其他交通费用146.8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千元。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分类)
人员经费7580.21千元,主要包括:(一)机关:工资奖金津补贴1556.71千元、社会保障缴费397.97千元、住房公积金449.45千元;(二)事业:工资福利支出4936.08千元;(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0千元。
公用经费2407.10千元,主要包括:(一)机关:办公经费956.80千元、会议费、培训费60.00千元、委托业务费80.00千元、维修维护费220.0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千元;(二)事业:商品和服务支出990.30千元。
专项支出500.00千元。主要包括机关: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0千元。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安排10千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千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千元,比上年减少76.6千元。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千元,比上年减少36千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公务车辆改革所致
九、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十、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1416.80千元,其中:办公费239.00千元、印刷费50.00千元、手续费3.00千元、水费18.00千元、电费50.00千元、其他交通费用146.80千元、维修(护)费220.00千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千元、差旅费300.00千元、工会经费150.00千元、培训费60.00千元、委托业务费80.00千元、。
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支出990.30千元,其中:办公费232.00千元、邮电费70.00千元、差旅费370.00千元、劳务费30.00千元、取暖费130.30千元、会议费8.00千元、培训费60.00千元、印刷费20.00千元、手续费10.00千元、电费50.00千元、公务接待费10.00千元。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安排0.00千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门本级和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本部房屋面积3172.00平方米,价值931.92千元。无形资产(如全县各预算单位共同使用的财务软件等)115.70千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