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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766L/2025-0053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2013570766L/2025-00533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对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靖建发〔2025〕7号
唐玉雯代表:
  您在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金盛元小区一条龙式改造的建议》(第4号建议)收悉,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答复如下:
  1.您提出的“为确保居民饮用水水源水质,提升居民饮用水品质,维护居民健康,建议政府重新改造金盛元小区自来水管线与污水管线隔开相应距离,既方便日后维修,同时也确保居民饮用干净卫生,不受污染水源,保障居民健康”。
  金盛元小区正在实施的雨污分流雨水管线改造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与供水服务中心及时沟通,对施工过程中管线损坏和发现的供水管线跑、冒、滴、漏现象立即更换管线和维修。已谋划该小区自来水改造项目,目前资金尚未落实,待资金落实后实施改造。
  2.您提出的“建议重新搭建室外入户楼梯,方便居民日常出行,排除隐患”。
  金盛元小区不在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不符合申报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对于金盛元小区入户台阶粉化严重建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规定的业主启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没有维修资金的由物业代管社区动员业主集资进行维修。
  3.您提出的“建议在小区雨水、污水改造中进行一条龙式整改, 合理铺设电线电网管道,消除安全隐患”。
  金盛元小区正在实施的雨污分流雨水管线改造工作,该工程资金是国家专项资金,不允许擅自变更改造内容。无法铺设电线电网管道。建议由相关管线所属产权单位进行改建。
  联 系 人:尹善波
  联系电话:13843973106  
 
 
  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