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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622412906087Q/2025-02928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靖宇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靖水字〔2025〕4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622412906087Q/2025-02928 分  类: 其他 ; 批复
发文机关: 靖宇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6日
标      题: 关于对《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靖水字〔2025〕4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关于对《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

  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靖水字〔2025〕42号

  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进行了现场踏勘,召开了评审会议,编制单位依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复核形成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建设项目是为补齐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重要基础能力存在的突出短板,有效防范和应对森林的现实威胁,通过对林区内部的断头路、废弃集材路和简易路、水毁路进行新建,对林区现有防火应急道路的路基、路面、桥涵等进行维修、加固、改造和新建,使其达到林四级公路标准。对改善吉林森工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的交通状况,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及改善林区运输、森林防火将发挥着重要作用。

  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在靖宇县境内需拆除重建、新建的交通桥共14座。坐落于隶属三岔子林业有限公司所辖3个国有林场,其中白江河林场新建交通桥5座、那尔轰林场新建交通桥1座、景山林场新建交通桥8座。

  一、河道演变

  基本同意《报告》河道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和演变趋势分析结论。

  二、防洪评价分析计算

  基本同意《报告》防洪评价分析计算采用的资料、方法相关公式和计算参数,原则同意壅水高度、冲刷深度计算成果。

  三、防洪综合评价

  (一)建设项目与有关规划符合性评价

  各桥所处河段尚无水利相关的各项规划,项目实施对水利规划无影响。

  (二)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符合性评价

  14座桥梁所处河段均属于山区河流,属于林区段,无防洪规划,按相关规定河道防洪标准可按10年一遇(P=10%)确定,本项目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25年一遇(P=4%),符合防洪标准要求。

  净空高度大于50cm要求与水利行业山区河流净空高度大于150cm以满足大型漂浮物(浪柴)通过的技术要求不相符。

  (三)建设项目对河道行洪的影响评价

  1、龙岗至白江河支线K0+903.5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5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53m,桥梁自身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

  2、龙岗至白江河支线K2+286.0交通桥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4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52m,桥梁自身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

  3、龙岗至白江河支线K4+745.3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7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5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4、小牛沟林道k1+788.0交通桥10年一遇的洪水水面线,建成前水位为710.56m,交通桥建成后水位为710.64m,交通桥建成前后水面壅高0.09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66m,严重影响行洪安全。

  5、东岔林道K3+004.4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8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85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6、大猪圈(崇礼)k2+065.7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9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56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7、石道河林道k0+795.2交通桥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5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87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8、石道河林道k4+929.8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9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5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9、南天门林道k0+909.4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6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57m,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大于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基本没有影响。

  10、吊草沟林道k2+487.4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9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57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11、小金沟林道k0+383.9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8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11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12、马家店林道k0+665.4交通桥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5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53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13、碾盘沟林道k0+029.4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5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建成前后水面壅高0.05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1.13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14、红河林道k3+824.7交通桥建成后水面壅高0.06m,小于0.1m,洪水不出槽,桥下最小过水净空为0.75m,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

  综上,14座桥梁除龙岗至白江河支线K0+903.5交通桥、龙岗至白江河支线K2+286.0交通桥、南天门林道k0+909.4交通桥三座桥梁满足1.5m净空高度要求外,其他11座桥梁均不满足净空高度要求,其中小牛沟林道k1+788.0交通桥建在水中,严重阻水。

  四、建设项目对河势稳定的影响评价

  14桥梁均在桥上下游设置八字墙护坡,桥下设浆砌石护底防止冲刷,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

  五、建设项目对堤防安全及岸坡稳定和其他水利工程影响评价

  桥梁两岸均无堤防和其他水利工程,全部为自然岸坡;边墩(桥台)上下游设八字墙与岸坡衔接,对岸坡稳定无影响。

  六、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的影响评价

  项目建设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有利,无负面影响。

  七、建设项目施工期影响评价

  项目安排秋季枯水期施工,全断面围堰(施工临时便道)涵管导流,除施工期造成水质浑浊外,基本没有其他影响。

  八、建设项目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评价

  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水文、水位站,无其他涉水权益人,故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九、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鉴于14座桥梁中有11座不满足山区河流大型漂浮物净空高度1.5m的要求,对河道行洪安全产生影响,桥梁运行管理部门需加强新建交通桥巡护及日常管理,清理河道中树木及倒伏的树干,汛期及时巡查、清理桥洞,避免树木阻塞桥洞,导致河水漫滩冲毁防火路、交通桥的情况发生。

  十、结论与建议

  (一)原则同意《报告》的结论与建议。

  (二)建议小牛沟林道k1+788.0交通桥调整设计,以满足防洪要求。

  (三)建议施工前咨询有关部门,待查清拟建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详细情况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河道内跨主汛从事建设活动,应考虑施工导流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工期,且编制执行防洪应急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基础工程结束后,工程弃料、建筑材料等堆放应远离河道,不得挤占河道,不得妨碍行洪。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临时工棚应远离河道,各种加工厂应避开主河道布置。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度汛方案上报靖宇县防汛部门。施工期防汛应服从靖宇县防汛部门的指挥调度,积极参与地方防汛抢险。工程完工后及时将施工便道、围堰拆除,拆除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远离河道。工程竣工后,涉河工程需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靖宇县水利局

  2025年5月26日

42号 关于对《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三岔子)交通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