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农牧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0年,我局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信息公开与行政职能相结合、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原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促进了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制度和载体
(一)健全机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由王春福局长任组长,李国福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同时,成立了监督小组、审议小组、评议小组。为切实提高我局各科室及站、所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各科室、站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和有关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评议制度、审议制度、反馈制度、备案制度等,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有序、及时发布。
(三)建设载体。一是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将我局的行政审批,如种子生产、经营证的审批,在网上公开办事流程并上墙公示。二是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三是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二、公开内容
(一)、我局现公开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条例、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民管理办法、吉林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积累资金管理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靖宇县农业局政务公开指南、靖宇县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说明、靖宇县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工作总结和思路、农经工作职能、区划能源科、人秘科职能、政策法规科职能、植物检疫站工作职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种子管理站工作职能、农业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能、领导分工、各单位工作规划计划、各单位工作制度、各单位需要公开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农业执法程序、工作程序以及相关事项等等,方便广大群众查阅和监督。
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与局各科室之间配合及时制作信息方面还有待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六、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不断更新,确保实现网上高效动态运行。二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宣传单信息等载体的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严格执行信息形成或者变更的报送时限要求。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农业部门的政务公开水平。四是收集和整理各类农业信息,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业信息中心安排专人,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特色、实用农业新闻、生产技术、流通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用户提供大量及时、有效、实用的农业信息,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作用。
靖宇县农业和畜牧业局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