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2024年棚室建设任务的通知
靖农函发〔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全县棚室建设任务完成,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棚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晰新建棚室任务。
按照《白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扎实推进2024年棚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靖宇县2024年棚室建设总任务为190亩。具体任务分解如下:景山镇100亩,花园口镇30亩,三道湖镇10亩,靖宇镇10亩,濛江乡10亩,龙泉镇10亩,赤松镇10亩,那尔轰镇10亩。各乡镇要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全力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抓好规模园区建设。
各乡镇要抓住春耕生产前农闲时期广泛宣传解读规模园区建设扶持政策,坚持“藏菜于棚、藏菜于技”,突出适度化发展、设施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棚膜经济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面积3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园区建设。
三、建立情况调度和工作督导机制。
我县将加强工作情况调度,从3月份起,每月20日将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请按要求明晰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提早谋划、提早安排、提早部署,有计划推进建设任务。
联 系 人 : 白晓兵
邮 箱:nyj9602@163.com
联系电话: 0439-7229602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