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函
靖农函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靖宇县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初审。由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对符合标准的报县农业农村局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
(二)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调查走访,对申报联合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公布认定名单。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靖宇县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申报,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材料规范。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规范,材料相关数据均以2023年末数据为准。
(三)属地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联合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牵头企业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实地复核并予以认定。
(四)按时完成。请于3月25日前完成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推荐工作,提供联合体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化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 赟
电 话:130XXXX7555
电子邮箱:jynycyh@163.com
附件:
1、靖宇县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书
2、靖宇县县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及管理暂行办法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