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
2025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及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吉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发[2025]4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原则上兑现给现种植户,但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按经流转双方共同确认的商定意见办理。补贴范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切实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
二、补贴依据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要基础,兼顾确权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发放补贴。情况复杂,涉及不稳定因素较多的地区,由各地研究提出,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执行。不再依据原计税耕地面积发放补贴。
三、不得发放补贴内容
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今年,补贴将全省统一标准,依据“本年度资金总量/各地补贴面积总数”测算确定。统一标准将补贴发放更加透明公正。
五、补贴发放流程
1.村级组织农户申报面积,汇总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2.乡镇汇总、审核、公示面积,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局;
3.县农业局汇总、抽查面积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进行资金申请,并向市级上报面积。
4.县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同级业务部门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方案分配拨付资金,会同业务部门按时清理和上缴结余资金。
六、补贴发放时间
2025年5月3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以“一卡通”的方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咨询单位: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439-7229602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