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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5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网上数据采集以及我局提供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编制,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靖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靖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邮编:135200,地址:靖宇大街286号,电话:0439-7829109,传真:0439-7233767,E-mail:jyxajjzjq@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务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有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刘凯同志任组长,由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科长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采取由主管副局长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其他科长在领导小组统一推进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明确了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了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室职责层层进行分解。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纳入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政务公开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和相关的科长责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工作动态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我局年初确定了1名精通电脑的工作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政府网站和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公布最新情况、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2年主动公开信息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9条,业务管理类信息9条,其他类信息8条。

  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要求,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或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开,并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法律法规,我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布。

  (二)公开形式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做到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醒目地方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内容是按照省、市、县要求进行公开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简报等有效形式,发放宣传单等,让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

  4、设置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项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为了更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抓公开内容拓展。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现有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二是抓公开形式创新。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媒体等及时传递安全生产知识。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建立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加强对公众关注高度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七、二0一三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两个《暂行规定》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控制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确保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工作

  1、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在2012年隐患排查治理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矿山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搞好与公安、住建等牵头部门及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的衔接和沟通,加强指导和服务。

  2、大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持深入一线,全面掌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状况,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划分工作职责,落实具体措施,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行动有计划、按步骤、全方位、高效率地开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我们将按照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和“准、狠、严”的要求予以严厉打击和整顿,绝不让守法者吃亏、违法者得力。

  3、着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发挥县、乡两级安委会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要健全完善各乡镇、街道、社区安全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监管队伍;规范安全监管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大基层安全执法力度;提升安全监管水平,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在企业安全监管方面,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去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全面推开,进一步提高全县企业安全监管水平。

  4、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根据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各项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严格落实。建立定期考核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的立足点始终放在企业放在基础上,在指导督促广大企业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投入,逐步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同时,从组织领导、工作规划、规范标准、制度建设、考核奖惩等基础环节入手,树立一批典型企业,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开展起来。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项目不允许出现安全欠帐。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加大对重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整治,建立完善普查登记、辨识及监控管理系统,落实责任和措施,做到“五个落实”。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决不放过。

  5、推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完善。在实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完善已形成的风险抵押金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推行、落实安全专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工伤保险制度,使全县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法制化建设、提高安监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完善工作行为,规范审批行为,实施政务公开。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厉打击隐瞒事故现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努力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积极发挥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推进安全监管、安全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意识,明确职责,规范工作关系、工作程序,努力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6、切实抓好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一方面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建档工作。指导各乡镇、有关部门抓紧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开展监测和评估,落实日常监控制度和措施,科学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抓好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实行重特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及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

  (二)煤矿安全监管

  继续加强煤矿监管工作重点,2013年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煤矿监管工作要点和全县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要突出重点监管。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10]23号和[2011]40文件和吉林省两个暂行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严格抓好煤矿“一通三防”、顶板及机电运输管理,严防此类事故;严格抓好煤矿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继续开展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督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控事故苗头,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落实好加强小煤矿基础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监管责任;落实好煤矿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好煤矿企业复产验收的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

  广泛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狠抓了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一是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二是监督全县所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在巩固上一年度隐患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抓好非煤矿山企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做好换证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安监局新的方针政策,继续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尾矿库雨季防汛工作,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收缴和督促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力度,做好季节性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复核工作,并做好新办证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做好井工开采矿山的机械通风工作和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一是健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县危化企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商贸企业更加规范有序,制定2013年相应的监管方案,并按方案内容,严格认真执行。二是继续开展隐患排查和督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危化企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商贸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执法及宣传力度,继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促进县内存在职业危害企业防治工作进一步开展。二是继续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对危害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大,不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的违法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三是针对作业场所检测检验工作,我局将会加大对县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执法力度,力争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检验达到80%,使此项工作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