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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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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网上数据采集以及我局提供的相关情况和数据编制,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七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电子版可在靖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靖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科联系,邮编:135200,地址:靖宇大街789号,电话:0439-7829109,传真:0439-7829109,E-mail:jyxajjzjq@126.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务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有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刘辉同志任组长,由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业务科长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中采取由主管副局长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其他科长在领导小组统一推进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明确了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科室职责层层进行分解。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纳入各科室的整体考核中。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政务公开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和相关的科长责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工作动态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我局年初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政府网站和我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公布最新情况、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7年10月底因我局网站停运,各项数据已丢失,现在政务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已有3条。 

   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要求,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或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开,并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法律法规,我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布。 

  (二)公开形式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做到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醒目地方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内容是按照省、市、县要求进行公开的,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简报等有效形式,发放宣传单等,让安全生产知识深入到千家万户。 

  3、设置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项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为了更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抓公开内容拓展。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现有公开目录 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二是抓公开形式创新。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媒体等及时传递安全生产知识。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建立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提高安全生产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加强对公众关注高度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七、二0一八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强化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煤矿:进一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狠抓煤矿双控机制建设,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和机械化改造为抓手,夯实煤矿安全基础,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一是落实煤矿安全责任,突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及“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努力实现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二是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提升煤矿安全水平。扎实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好新标准培训,切实开展好新标准对标整改工作。三是加大煤矿执法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继续强化煤矿“打非治违”工作。依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格处罚和责任追究。对严重非法、违法及失信的煤矿企业和主要责任人员实施“黑名单”管理,动员鼓励全社会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煤矿不敢违、不想违、不愿违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要通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进一步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达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机结合。五是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水、火防治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强化瓦斯、水、火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煤矿“一矿一策”制定和落实重大灾害防治措施。 

  非煤矿山:一、控制事故发生,伤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五项执法”基本到位。三、非煤矿山企业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四、全面推进“三项监管”,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执法智能化建设要取得明显成效。五、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六、强化安全培训,实现三项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七、强力推广先进,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八、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预防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抓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落实隐患自查标准试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严禁已达标企业降低安全条件、防止安全质量标准滑坡。三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与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依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深入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礼花弹、低氯酸钾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专项治理;将烟花爆竹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作为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的企业和产品,采取“停销、停运”等措施,切实提高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不断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和“五个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和年度自评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控”机制的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以职业病防治综合治理为重点,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建设,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宣教培训等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健康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一是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和诚信体系中的比重。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职业卫生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同时,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培训和职业健康文化建设,让广大一线劳动者,了解职业病危害,提高自身防护能力。三是大力推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百千万工程”工作,创建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企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引领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现场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源头管控,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规模以上企业加强监管,督促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黑名单”制度,对企业职业卫生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增强用人单位抓好职业健康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积极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作用 

  充分发挥县安委会、县安办的综合协调作用,力争在综合监管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一)继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推动所有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县、乡、村“三级五覆盖”;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及时部署工作,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应急管理等重点任务。二是依据《靖宇县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巡视及综合情况通报,定期组织谈心谈话活动。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期、重点时段,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增加暗访抽查频次,并督办整改。三是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班子成员必须做到一岗双责,定期向企业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情况、向社会公示,配齐配强安全机构和专业人员),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二)继续推进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理清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推进责任落实“无缝链接”,切实形成属地监管、党政主导,行业监管、一岗双责,综合监管、协调督导“三位一体”格局。一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按照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健全县、乡、村3级网格。目前,我县已将有固定场所的4229个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落实了政府监管人员、行业监管人员、综合监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此基础上,检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应用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录入并上报企业基本信息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二是继续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规下企业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企业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现企业安全达标。规下企业和小微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确定的“自主创建、自主评审”原则,开展创建和评审工作,确保创建质量,2018年年底前确保所属小微企业实现安全达标。对达标企业督促其开展年度自评,严格对照评定标准,认真自查自改,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质量。三是2018年,我县下一步工作将与省内有资质技术公司(吉林省森祥科技有限公司)联手打造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实现与省、市、企业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工作互联互通。四是推进社会化监督,加强“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及时办理群众举报,确保群众合理诉求100%解决,各类违法违规问题100%治理。 

  (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在2017年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加强宣传和执行力度,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力争我县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突出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动态监控,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和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及涉牌涉证、酒驾、毒驾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以规范现场管理为重点,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监督检查,严格整治“三违”行为。三是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四是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五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一)推进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开展应急预案专项检查,推动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力争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以上,非高危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90%以上。 

 (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计划。制定2018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指定专人,做好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应急演练情况调度。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的重点演练项目进行指导,搞好实战观摩和演练评估。 

  (三)加强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渠道,与气象、国土等部门健全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及时有效传递。完善预警预报方式,实行短信、预警平台和电话相互补充,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最大限度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规范执法,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借鉴省、市经验,研究建立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完善执法检查程序、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文书制作、处罚决定执行、案卷归档备案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做到科学合理、严谨高效,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三是严格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全面提高事故查处办案质量和法定时限结案率、行政处罚执行率、责任追究到位率。四是加大瞒报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一)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与宣传、广电等部门沟通协调,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开辟固定栏目(版块),形成稳定的宣传阵地,做到“电视有画面、报纸有内容、广播有声音、网络有影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打非治违”、行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抓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监管执法范围,每年检查一般不得少于2次。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和“师傅带徒弟”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