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发改审批字〔2023〕2号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呈报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请示》(靖文旅集团发〔2022〕19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报告》(北京五州咨询初评字[2022]125号 )提出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由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文件满足现行标准和规范的有关规定,符合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宇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批字〔2022〕67号)要求,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7-220622-04-01-600767)。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为11000 m2,新建总面积为12771.05m2,其中:新建高端人才宿舍1号楼建筑面积6558.77m2;高端人才宿舍2号楼建筑面积6212.28 m2,并进行场地硬化、室外管线及配套工程建设。
改造高端人才培训中心建筑面积5531.91 m2。
三、主要技术标准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四、建设地点
靖宇县内
五、建设周期:2年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873.62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 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要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靖宇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靖宇县财政局、靖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靖宇县审计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当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施工图设计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靖宇县国家级矿泉城高端人才服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概算表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