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三道湖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开三道湖镇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靖宇县政府公开信息网查阅或下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可与我单位党政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靖宇县三道湖镇;办公时间:8:30-17:00;联系电话:7867677;电子信箱sdhzrmz@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靖宇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本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镇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及村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纪检副书记为副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政府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形成镇、站办所、村三方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保证了强有力的组织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党政办公室,并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站办所职责层层进行分解。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惠民工作相结合,纳入各村、社区、站办所的整体考核中。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政务公开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站办所负责人责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我镇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工作动态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我镇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政府网站公布最新情况、工作动态。
(四)公开内容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三道湖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28余条,其中政策法规类8条,管理类信息10余条,其他类信息10余条。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公开栏、公开资料、其他等形式,及时公布政府重大决策、户口迁移、生育证、残疾证、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流程指南、社会抚养费收缴等
(五)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村务公开栏。
为保证所有的群众都能及时了解本镇的信息,在公开形式上,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通过政府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文件发放等形式进行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
2、在报刊和网站编发文章。2019年在《今日靖宇》发表文章10篇。主要内容包含经济社会发展、镇内各项工作及民生等各个方面,通报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最后结果。
3、定制手机短信服务,全年共向全镇居民发送各类信息5万余条,定期更换LED屏幕宣传内容,涉及天气预报、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医疗保险、安全生产等各方面
4、设置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镇无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和减免项目。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我镇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形式和渠道,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展多方位的信息公开形式;
二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把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保证公开渠道的的畅通,进一步宣传政府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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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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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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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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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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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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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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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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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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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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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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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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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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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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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7 |
4141.159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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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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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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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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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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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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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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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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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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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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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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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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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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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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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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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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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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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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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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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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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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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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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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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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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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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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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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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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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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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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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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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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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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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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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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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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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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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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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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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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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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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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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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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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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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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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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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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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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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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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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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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个别村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是公开信息更换不及时,由于经费、人员等方面的原因,多是由兼职负责此项工作,致使个别信息时效性存在滞后的情况;
三是还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