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研究全县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二)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远景规划、五年计划和组织制定年度计划。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县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学技术支出经费、科技专项资金的预、决算。
(三)组织编制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负责组织开展“科技之冬”、“科技三下乡”、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青少年科技大赛等活动,做好农村科学普及工作。
(四)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负责县级学会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献计献策活动,充公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拟定应用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政策与措施,负责组织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工农业与社会发展等科技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科技创新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等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组织鉴定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县高新技术产品和项目的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以及农村和企业的技术进步。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组织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负责科技兴县、科技兴乡(镇)的协调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工、科技兴农和科技示范工程。
(八)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保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科技人员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的科技工作。
(十)研究并规划全县科研机构的结构和布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县级独立科研机构,指导全县民办科技和厂办科研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情报工作;负责科技宣传、新闻发布、科技统计及全县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地震预防、预测和预报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靖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jyx.cbs.gov.cn/上查阅,还可以在县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靖宇县档案馆、靖宇县政务大厅、靖宇县图书馆)进行电子网络及现场查阅。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公开的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县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点两种形式。县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点-县档案局电话:0439-7222879,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三)公开时限。本机关公开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产生之日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靖宇县科学技术局,综合科
办公地址:靖宇县河南街295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9-7230318
邮政编码:135200
电子邮箱地址:jyxkjj@126.com
(三)申请的提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该表复制有效,可在受理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相应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的受理。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核对申请人的身份,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单项申请受理时限从登记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答复方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或直接答复所申请的公开内容。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靖宇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