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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05    点击数:

靖宇县民政局2011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我局紧紧围绕民政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诚信、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队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以打造阳光民政、开放民政、和谐民政为目标,促进了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有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吴桂良同志任组长,机关各科长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的领导机制。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推进实施各项具体工作,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职责三到位,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的特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职责层层进行分解。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相结合,纳入局各部门的整体考核中。三是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政务公开或不兑现承诺,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夯实基础,扎实推进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工作动态指南,项目建设最新信息,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时或不定时向县政府网站公布单位最新情况、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1年主动公开信息9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9条,业务管理类信息19条,其他类信息62条。

重点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据要求,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面向社会或特定范围,或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开,并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地名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优抚安置条例》、《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开公布。二是突出城乡低保申报、大病救助申报、救灾物资的分配、使用等政策、条件公开。三是民办非企业登记、社团登记、福利企业登记、收养、婚姻登记的办理程序及情况及时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政务公开的形式上,我局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做到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

1、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在在醒目地方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等方式,扩大公开途径,及时把民政信息多角度、全方位公开,较好地落实了社会群众对民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民政工作更好地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有力地推进我县阳光民政、开放民政、和谐民政

2、针对民政工作与全县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坚持全面公开、广泛公开的同时,注重突出重点,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办理婚姻登记的有关要件,申请低保的条件、申请医疗救助的条件等问题,制作《靖宇县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绘制了《靖宇县民政局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将城乡低保申办、社会团体登记、城乡大病救助、福利企业审核上报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规范,有效的规范权力、清理权力、约束权力。

3、通过制定和完善《靖宇县民政局责任追究制度》、《靖宇县民政局首问责任制度》、《靖宇县民政局廉洁自律制度》等70余项制度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使各项业务工作的办理和个人履行公务的情况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强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力,克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随意性,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形成了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公开的局面,促进了我县民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4、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办公场所设立了举报箱、在政务公开栏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凡属于业务职责范围以内的,及时予以处理,落实专人负责答复,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明确告知解决期限。

5、通过发放宣传单、在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宣传等方式,让民政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项目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为了更好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抓公开内容拓展。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现有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二是抓公开形式创新。进一步整合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媒体等及时传递民政信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建立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提高民政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三是加强对公众关注高度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0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