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水利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在靖宇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靖宇县水利局严格按照全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的原则,结合全局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予以配合,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并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
(二)、以制度建设促规范工作。规范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按时上报。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等内部规章,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加大督促督查力度,规范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挥网站作用大力推进主动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依法、主动公开涉及水利的机构信息、机构要闻、公文法规、行政服务事项、办事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并经常性地做好检查、修正、增补工作,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属于本部门行政审批许可结果类信息28条,占总体的比例12% 。
2012年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对外公开。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通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打造“阳光政务”,使我局信息公开率达到100%,行政权力实现规范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群众办事所需信息可直接通过设在县政务大厅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或登录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和办事流程。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上墙公开。主要公开全程代理办事流程及工作人员职责;公开了办事制度指南;公开了水利执法项目及规定、各种收费标准;公开了信访接待制度、领导接待日、办公具体地点等。
2.张贴公开。对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捐款捐物、党费收缴、公开选拔中层干部上岗前培训等,都采用张贴公布的形式予以公开,以实现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3.网上公开。对行政许可及收费项目办事程序、单位职能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机构动态在靖宇政务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未收到请求公开信息的申请。